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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珠海校区选拔2021年学生事务助理的通知

各学部院系:

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现启动2021年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岗位设置情况

 

  

珠海校区教务岗

2

珠海校区学生工作岗

4

 

 

二、工作流程

由学生自荐、学部(院、系)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初步推荐人选,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我单位联系人提交申请。请申请人于9月24日(星期四)上午12:00前提交电子版材料,电子版发送至bnuzzz@163.com。电子邮件命名格式:2021年珠海校区学生事务助理材料(姓名+学部院系),邮件内请注明拟申报的珠海校区具体设岗单位。

申请材料包括:含申请者本人签字、加盖学部(院、系)公章后的《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》(附件1)、《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》(附件2)以及其他证明材料(大学期间成绩单、学术研究成果证明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)。电子版材料附件命名格式:1.珠海校区学生事务助理申请表+姓名+拟聘单位;2.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+姓名+拟聘单位;3.其他证明材料+姓名+拟聘单位。

《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》《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》需拍照或扫描作电子版材料一并发送至招聘邮箱。其他证明材料(大学期间成绩单、学术研究成果证明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)自行携带至面试现场。

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 

三、申请条件

1.应届本科毕业生,且不属于委托培养、定向生、公费师范生等招生时即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;

2.政治立场坚定,拥护党的领导,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、较强的责任心;

3.以身作则,乐于奉献;身心健康,性格开朗,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;

4.专业成绩位于所在专业总人数的前60%(含60%);

5.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;

6.专业成绩排名未达到要求,但其他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(如大学期间取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、称号等)可以申请破格至65%,破格的学生必须落实好接收学部(院、系)和导师,方能获得资格;

7.学生工作岗要求中共党员(或预备党员);

8.符合保研其他基本条件。

 

四、关于选拔学生事务助理的相关政策

1.申请人经审核录取后成为学生事务助理,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,需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,自行落实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接收单位、导师等。

2.学生事务助理在研究生入学前需在选留单位全职工作两年。工作期间为学生身份,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,工作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学。

 

联系人:赵曾臻,13520939179

 

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

2020年9月22日